管道验收的标准:
1、给排水管材、管件的底量需符合标准要求,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*乙烯排水管材件。
2、施工前需检査原有的管道是否通畅,然后再进行施工,施工后再检査管道是否申施。隐蔽的给排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査,新装的给排水管道需技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,应无渗漏,检査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。
3、给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,进免杂物进入管道。
4、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,管道在转角、水表、水*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,管卡安装需率固。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应有外露螺纹,安装完学应及时用管卡固定,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。
5、装的各阀门位置位应符合设计要求,便于使用及维修。
6、有接头、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,不得有渗漏现象,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。
7、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底。
8、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,管道安装应固定牢*, 无松动,*头, 阀门安装平整,开启灵活,出水通畅水转运正常。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。
9、管道与器具、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。采用通水的方法,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査有无渗漏。
10、管道安装不得靠近电源,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。用钢尺检查。